丁卯受到猛烈敲击,当场昏迷,身体倒在烂臭的酒瓶堆里,边上香浓的白兰地淌进他的衣领。
谢如念遗憾地瞄着地上的白兰地,一手拖拽丁卯的衣领,一手没收他手中的马卡洛夫PM。
她身上因多次撞击沾了不少灰尘,小巷又极为窄小,地上酒水混着血水,一滩不知是谁的血染上黑色工装,印下深色血迹,散发恶臭的腥味。
谢如念沿着破败大街走,找到一家小酒馆。木牌半悬,绳子受尽磨损,逐渐毛躁。
她见酒馆里没几人,拖着丁卯推门而入。
“两杯啤酒。”她拿出几枚白银钱,放在吧台上。
老板是位上年纪的白发大叔,他观察风尘仆仆进来的女人,闲着没事问道:“你们去打架了?”
“是,”谢如念把人丢在靠窗边的位置上,她走近吧台,喝了一大口冰镇啤酒,“有写字纸吗?”
“有的,”大叔把另一杯啤酒端来,顺便取出纸和笔,“给你,姑娘。”
“好,谢谢。”
“你刚进来那刻,全身乌黑,又带着血腥味,我差点以为敲窗人来了。”
“敲窗人?”谢如念微动眉心,她正握笔思考写点什么。
对于“敲窗人”的定义,她了解过一部分。工业革命时期,时钟的产生推动人们的时间观念加强,部分人群需要准时起床上班,由此产生“敲窗人”这一职业——专门用长棍敲打顾客的窗户,借此提醒顾客别忘记上班。
大叔点头:“是啊,传闻是死神的麾下,听说看见敲窗人的时候,便会知晓自己的死期。”
谢如念:“所以真的有这种人?”
“不不不,在这里只有小混混组成的冒牌敲窗人,而你刚刚进来时,那孤独与冷冽的气息,让我误以为遇到了真正的敲窗人。”大叔继续沉浸在他的无穷幻想中。
谢如念淡淡一笑,她往纸上写了一句话,将多余的纸张还给大叔,端着啤酒走回窗边。
丁卯挨着墙壁坐在地板上,他身上有几处简单擦伤,头部受击流血,现在慢慢结痂。
谢如念盯着室外的摩天景色,闲适地喝完啤酒。
流浪区的啤酒很劣质,小麦过度发酵,酿酒环境太过湿冷,尝起来有些微微变质。
谢如念看了眼表——午夜一点,她有点累了。
她放下啤酒,将白纸压在另一杯啤酒下方,起身推门。
“大叔,帮我看着我朋友呗,我出去找点药,要是半个小时之后没醒,记得叫醒他。”谢如念道。
“好嘞,慢走。”大叔目送谢如念离开,他扭头望着水珠不断下坠,最终浸湿白纸,渐渐晕开上面的字——
你是谁?
大叔望向门口,忽然意识到某些事情,果断地当作睁眼瞎,回到吧台擦洗玻璃酒杯。